人治和法治,到底那個方法比較成功?
人治,是以人為本,一切以人行先。講感受,講感情,講體諒。
法治,是以法行先,一切只依法做事,沒有人的因素存在,也沒有一些餘地。
當下社會,太多的公司和政府都以法治行先。舊有的公司多以人治,但最終人們發現人治不能,因為人總會是貪得無厭,什麼都拿人治出來,無視任何規則!
其實人治不是不好,只是有時要適可而止!如果人治處理得宜,收買一定的人心,總會有人為你賣命的。
但法治中不能沒有人治,一間沒有人情味的公司,何來立足之處呢?所謂凡事太盡,緣份定必早盡。眼看當下政府,人治何來?當下社會,人治何來?為什麼香港人會戀英?因為英國人的culture是有禮,懂回饋,賺錢不會賺到盡,總會回饋社會,讓人民有能力去消費,他們又可以賺錢了,這是英國人的道理。眼下的香港,這個回饋去了那?賺到盡又如何?
人總需要治,但要在法與人中間去取得平衡,非一日之能做,也非所有人所能做。如果本身人格是沒有慈悲之心,人治根本不會去行!仁者無敵!!
曾作為領袖,我學會了法治,也學會了把人治加上去,但有時真的很無奈。但不論怎無奈,人總要去行的,只要記住那顆善良之心就足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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